首页 > 原创评论  >  正文

青苗网评:治理未成年人文身,不应止步于禁令

2022-06-08 15:20:48 来源: 未来网

  近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下称《办法》),指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办法》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推至法律层面,为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处理相关事件提供了统一参考和执行标准,并给予地方各级部门因地制宜细化落实工作的权力,也向各类文身服务提供者以及学校、家庭提出了要求和建议,推动形成整体合力,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作为“一盘棋”来开展。

  未成年人文身不是小事、私事,而是关系到青少年儿童终身发展与社会风气良好塑造的大事、公事。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价值观尚未健全,易受到网络环境中某些“流行”“小众”文化的吸引而盲目“跟风”。文身有导致伤口感染、破坏免疫系统的风险,文身既成则难以消除,即使清洗也仍会留下几乎不可逆的疤痕,且过程极为痛苦。同时,有文身易导致未成年人被贴上负面标签,于事实上影响未成年人就学、就业、参军等长远发展。而文身之风一旦在未成年人群体中扩散蔓延,则会侵犯更多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权、发展权、参与权,进而侵害公共利益,有损社会文明风尚。因此,未成年文身问题必须受到法律法规的合理管制。

  以往,法律虽不支持但也未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给未成年人文身更多是依托文身服务提供者的自觉自律,显然可靠性有限。此外,文身和清洗文身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各部门规定存在出入、权责划分不明,无法较好地起到规避未成年人文身的作用。

  此次国家层面发布《办法》来填补这方面的法律空白,体现了国家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坚决态度,后续也有赖于各部门联动执行,将《办法》严格落到实处。《办法》对包括市场监管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青团组织等在内的各相关部门及单位提出了履行职责、发挥优势、强化源头管控的要求,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支持检察部门对文身导致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害的案件提起诉讼,健全有关投诉举报制度,加强未成年人文身危害宣传和舆论监督,将保护未成年人的网撒得更广、织得更密。

  各部门齐抓共管未成年人文身乱象,无死角守护“少年的你”健康成长,让各类阻碍未成年人发展的魑魅魍魉无处遁形。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办法》禁止各类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网络诱导未成年人文身,可谓是对“网生代”人群的一次“对症下药”,足以看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之细、用心之良。

  保护未成年人不受文身带来的“一时酷、一生痛”之苦,全社会责无旁贷,各部门和单位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当然,有了硬性约束,更需教育辅助,家庭和学校应尽早向未成年人科普文身危害,及时劝阻未成年人文身。对已有文身的青少年,社会各界切不可用刻板印象加以审视,对有意愿去除文身的未成年人,家庭和医疗机构要帮助其采取规范医疗方式进行清除,将伤害降至最低。(王瑞琳)

作者: 编辑: 未来网新闻侯智

新书打榜

中央新闻网站  专注青少年领域

版权所有:未来网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5108号 京ICP备17024435号-6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客服电话:010-5752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