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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网评|让“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的常态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这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重要指示的深入落实,也是推动儿童友好建设迈上更高水平、惠及亿万儿童的务实行动。

儿童友好,是指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意见》的出台意味着“投资于人”的理念进一步从抽象走向具体,更多资金资源将优先用于服务儿童,为高质量发展夯实人才根基。

这份《意见》并非凭空而来,而是站在试点经验的“肩膀”之上。“十四五”时期,全国已有116个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建设,覆盖超1/3地级及以上城市,惠及城乡儿童超1.1亿人,在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等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但同时,群众育儿路上的“急难愁盼”依然存在——比如,城乡公共空间“遛娃”去处不均衡,景区儿童免票政策跟不上孩子成长步伐,“带娃出行”仍有诸多不便。

《意见》针对这些“关键小事”开出“药方”,也推动儿童友好建设由阶段性的“城市建试点”转向常态化的“全社会建机制”。公共政策制定充分考虑儿童视角,用心关照孩子们的细微需求;公共设施建设推进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推广儿童友好“街区+”“社区+”“公园+”建设模式等,有利于让更多孩子拥有身边的“游乐园”;将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鼓励网约车平台公司优先响应乘客携带婴幼儿出行需求等举措,将促进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不断优化。《意见》还着力“筑牢儿童成长安全底线和保护防线”,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全面深化,为未成年人成长发展保驾护航。

从具体实践来看,“遛娃车厢”“彩虹斑马线”“社区儿童之家”等鲜活探索,“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政策惠及1400万儿童”“育儿补贴制度惠及3000多万婴幼儿”等亮眼数据,既见证着国家对“一小”群体的持续投入,也为《意见》的落实提供了重要参考。

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正式纳入“十四五”规划纲要,到“推进儿童友好建设,营造关心关爱下一代的社会环境”被写入“十五五”规划纲要,儿童友好建设一直被摆在重要位置。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围绕“推进童食健康分级分龄定标”“构建青少年心理健康‘三防’体系”“为学生‘午休躺睡’创造条件”等儿童友好议题建言献策,让儿童友好的内涵更加丰富、举措更加具体。

少年儿童是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未来生力军。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不搞示范创建,不开展验收认定,不授予称号,正是要让这项工作成为常态、融入日常。当“一米视角”被看见、被尊重、被守护,我们托举起的不仅是孩子们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空间,更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充满希望的明天。(本网评论员 魏平)

编辑:侯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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