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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来论:防治校园欺凌,校方职责不可缺位

2024-03-20 17:47:19 来源: 未来网

  近日,央视主持人尼格买提在节目中自曝曾被校园欺凌,因为已经习惯了不反抗,他甚至以为被欺负是正常现象,直到长大后才知道这其实就是“校园欺凌”。

  面对近年来校园欺凌案件频发的实际,相关主体在重视事后惩戒的同时,必须加强事前干预。需要认识到,对校园欺凌的忽视、漠视,比欺凌本身更可怕。因此,作为反校园欺凌的重要主体,学校应当切实担负起反校园欺凌的重要责任,在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方面,有更大的作为和更多的行动。

  校方在反校园欺凌中需要承担的责任,在法律法规中有着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依法加强管教等。根据教育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相关要求,学校应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举报的联系方式并明确负责人,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规定了学生欺凌教育制度和调查评估制度。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也明确提出,校长是学校保护未成年学生的第一责任人。

  且从司法实践看,一旦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如果校方不能举证证明自己已尽到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校园欺凌的发生不在控制之内,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校园欺凌事件中,受害方举证证明受害结果与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相关,那么校方就会被依法惩处。这也说明了校方必须承担起反对校园欺凌的相应责任。

  事实上,反校园欺凌,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难题。现在,校园欺凌的形式往往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被欺凌者往往不敢主动说出自己的痛苦遭遇。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课题组2020年至2022年针对3108名未成年学生的调研显示,面对校园欺凌,20.3%的学生要再次发生同样的事才会向老师、校领导或家长报告,还有1.9%的学生从不报告。究其原因,主要是他们不信任包含老师在内的成年人、害怕产生不良影响或遭报复,以及负罪感、耻辱感,还担心不会被认真对待,甚至还有学生不知道去哪里寻求帮助等等。

  笔者认为,在这样的现实面前,学校方面就要以更大的力度、耐心、细心和韧性,去做好反校园欺凌这一项事关学生人身权利保护和健康安全发展的大事要事。关键是,学校从校长到每位教职工,都要把反校园欺凌切实放在心上。比如,可以开展反校园欺凌专题教育,教育学生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不能成为欺凌者,在被欺凌时也不要保持沉默,学会适时寻求帮助。尤其是,要强化弱势群体特别保护,针对校园欺凌事件多发、易发的对象,如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生活困境未成年人等群体,加强保护能力。再如,全校老师都要多留意在校学生的日常活动,细心观察学生的在校情况,包括成绩是否有突发的滑坡、情绪反常等异常现象。

  防治校园欺凌非一日之功,问题最终的解决也不全然依赖学校。不过,仍然期待各级各类学校都把反校园欺凌置于学校工作的重要地位,真正建立有效管用的学生权利保护机制,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茅亩)

作者: 编辑: 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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