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苗网评|用“最严”制度守护好少年儿童“每一餐”

2026-06-01 16:57:11
来源:未来网

6月1日起,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

这份涵盖7个方面内容共32条的《规定》,对幼儿园供餐模式选择、管理人员配备履职、采购验收等关键环节的责任要求和具体措施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这一系列严于一般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安排,可以看作送给全国学龄前儿童的一份实在礼物。

在孩子食品安全这件事上,制度怎么严格都不为过。《规定》把多年来家长揪心、社会关注的风险点,关在了制度的“笼子”里。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共有幼儿园25万多所,在园幼儿3580多万人。与中小学相比,幼儿园大多实行“三餐两点”“三餐一点”的供餐模式,餐次更密、总量更大;且学龄前儿童是食源性疾病的易感人群,身体不适时往往难以准确表达。将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从“校园食品安全”中单列出来,“量身定制”更严格的标准,本身就是监管思路的进步。

《规定》中的禁止性条款,如不得采购散装食用油、食盐,禁止制售四季豆、鲜黄花菜等,看似琐碎,却至关重要。例如,四季豆烹调不透易引发中毒、鲜黄花菜含有秋水仙碱,对年幼的孩子来说,任何细微的风险都不容疏忽。将风险因素直接挡在园门外,是守护幼儿食品安全的务实之举。

除了把住“吃什么”的关口,《规定》对食品的制作和流通也作出严格限定。比如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从业人员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40小时,餐食从烧熟到食用间隔不得超过2小时,留样食品在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从现实来看,一些幼儿园食品留样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规范、采购纯牛奶未索取供货商许可证和合格证明、厨房从业人员未规范佩戴口罩且整改不到位等“小问题”,暴露出的是责任意识的“大漏洞”。由此,只有规定足够细、管控日益强化,才能压实责任,让“差不多”的侥幸心理没有生存空间。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规定》要求幼儿园负责人每餐陪餐,并鼓励家长陪餐。这种制度设计,打通了监督“最后一公里”——食物若有任何问题,管理者也会第一时间感知,有利于及时纠偏,倒逼责任落地。

近年来,围绕少年儿童食品安全,一系列政策举措持续“加码”、层层推进。从推行陪餐制、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到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十必须”》《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十不准”》,再到此次出台针对幼儿园的专门规定,少年儿童食品安全治理正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治理,从单一部门监管转向社会多元共治。

国产婴幼儿配方食品合格率连续4年保持在99.95%以上;截至2025年11月底,全国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共配备食品安全总监22.3万人、食品安全员37万人;截至2025年底,全国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9%……一串串亮眼数据背后,是制度织密带来的治理效能提升,是一系列标准转化为实际成果的生动注脚,也启示着“制度的生命力终究在于执行”。

《规定》的落地见效,要靠一线从业者日复一日的恪尽职守去践行,靠监管部门每学期不少于两次的监督检查去夯实,更要靠“处罚到人、从业禁止”的严厉手段去托底。幼儿园食品安全容不得“文件落实文件、会议落实会议”的形式主义。唯有执行不松劲、监管不掉线、问责不手软,孩子们碗里的每一口饭菜,才能经得起检验。

守护好孩子们的每一餐,就是守护好国家的未来。期待这份儿童节的“特别礼物”能够从纸面落到餐盘,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筑牢安全屏障。(陆玄同)

  编辑:侯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