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8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指出“免保育教育费政策覆盖幼儿园大班所有适龄儿童,既包括公办园,也包括民办园;既包括城市幼儿园,也包括乡村幼儿园”“预计今年秋季学期将惠及约1200万人”等。
学前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儿童成长的重要“起跑线”,也是家庭育儿的重要环节。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是对民生关切的积极回应,是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推动教育公平、提升国民素质的重要举措,对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深远。
一直以来,育儿成本居高不下成为许多家庭生育意愿不强的重要原因。学前教育阶段的保育教育费用,在其中占有不小比重。据国新办发布会介绍,仅今年秋季一个学期,全国财政将增加支出约200亿元,相应减少家庭支出200亿元。这是政府投入的“加法”,也是家庭教育支出的“减法”,将直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缓解育儿压力,不仅能让更多家庭享受到实实在在的福利,也为提升生育意愿创造了利好环境,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印发的背后,是跬步千里的久久为功。从《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指出“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到《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明确“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从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到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规定“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进实施免费学前教育,降低家庭保育教育成本”,连点成线算好“经济账”,步步为营念好“民心经”,持续释放着对学前教育的重视与关切。
从更微观的视角来看,《意见》还藏着很多“致广大而尽精微”的“智慧密码”。比如,此次费用的免除“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既彰显“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科学性,又避免了短期内财政压力过度集中,也为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政策范围打下基础;“免保育教育费政策范围超出《意见》要求的,可继续执行,超出部分所需资金由地方承担”等,展现了灵活变通,也表明这一惠民举措的落地落实仍需“绣花功夫”。
未来,要让免费学前教育政策真正落地生根、惠及每一个家庭,还有许多工作需要进一步落实。正如《意见》提出的,“在国家统一实施的免保育教育费政策基础上,鼓励各省结合实际,进一步巩固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群体资助政策,做好兜底保障”“各省要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与本地区已实施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做好衔接”等,唯有层层压实责任、细化落实举措,才能让政策红利持续释放,让学前教育既“惠”又“优”。
生育、养育、教育,事事呼应;减负、公平、提质,题题必答。从《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到《意见》,接连的“民生红包”,让我们看到“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蓝图,着墨越来越实、笔触越来越细;“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的画卷,底色越来越亮、意蕴越来越实。以《意见》为全新节点,优质教育的阳光将照亮更多童年,民生政策的温度将辐射更多群体,这是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扎实篇章,更是向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目标稳步前行的有力注脚。(吕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