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这份文件对以往界定模糊却可能对未成年人产生负面影响的“灰色地带”信息进行了清晰梳理与明确分类,为守护亿万未成年人的清朗网络空间提供了精准化、可操作的行动指南。这不仅是对网络空间治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也体现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
当前,网络信息纷繁复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诸多现实挑战。一些游走于违法边缘却同样具有负面影响的信息,如不良网络用语、煽动对立冲突的言论、畸形审美导向、利用未成年人牟利的内容等,因其隐蔽性强、定性难,往往成为治理中的难点与盲区。《办法》基于“清朗”系列专项行动等实践形成的重要经验,将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等近年来突出问题纳入治理范围,对算法推荐、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可能带来的内容风险提出防范要求,既精准回应“网红儿童”等问题争议,也为网站平台、内容创作者、监护人及监管方等提供了可对照的“负面清单”,推动治理模式向“精准化、精细化”演进。
近年来,我国逐步构建起较为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与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的法律框架。《办法》的制定,正是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中“确定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的具体种类、范围、判断标准和提示办法”要求的重要举措,也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等形成有效衔接和呼应,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持续健全的制度体系,如同在数字世界编织了一张“智能过滤网”,从源头上降低未成年人接触风险信息的概率。
在人工智能、智能体工具等飞速发展的背景下,《办法》并未止步于整治现有问题。条款中“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可能影响”等多次出现的表述,为应对新型网络风险预留空间。这一动态制度设计,让《办法》未来可基于实践经验新增分类、细化标准,从而实现对网络风险的敏锐洞察与前瞻性防范,避免陷入“保护追着风险跑”的被动局面。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既需要《办法》这样的制度规范明确治理边界、压实各方责任,也离不开社会各界联动发力、同向施策。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监管部门需严格履职,强化执法监督、加大查处力度;互联网平台、内容创作者须恪守主体责任,将保护要求深度融入算法设计与运营规范;家庭、学校等也应切实扛起教育引导职责,着力培育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与批判性思维。具体实践中,各领域也探索出不少有效路径。比如,共青团中央宣传部指导的“青少年健康用网公益行动”将安全用网、文明上网的种子播撒在青少年的心田;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相关管理提示,对儿童类微短剧的创作、传播、审核等环节提出明确规范;《AI时代青少年自护宝典》套书助力青少年在沉浸式阅读学习中增强法治意识、提升网络素养。
期待《办法》能够真正落地生根、见行见效,并与技术向善的理念、家校社协同的合力相互促进,既筑牢“防火墙”,也培育“免疫力”。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未成年人屏蔽网络丛林中的风险与陷阱,更引导他们充分汲取数字时代的“阳光雨露”,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本网评论员 魏平)
编辑:耿玥